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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海关启动出口海运货物分类通关改革试点  
2009-06-25
6月25日,江门海关在外海码头首先进行出口海运货物分类通关改革试点,并从7月1日开始,在江门关区各现场全面启动该项改革试点工作。

为进一步优化海关监管和服务,提高通关效率,海关总署决定在全国海关15个关区开展出口货物分类通关改革试点。江门海关海关成为首批试点海关之一。

据江门海关监管通关处负责人介绍,出口货物分类通关是指海关通过科学运用风险管理的理念和方法,以企业资信状况为基础,综合商品、物流等各类风险要素,按照风险高低对出口货物实施分类管理的通关作业。“通俗点讲,就是海关对企业的报关数据不再逐票审核纸质报关单,而是根据企业的资信情况和风险等级区别对待,采用不同的作业方式,由‘纸面人工为主、逐票审核’向‘电子自动为主、重点审核’转变。风险低的快速放行,风险高的重点监控验放。”

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很多进出口企业经营遇到了困难,在这个关键时期,海关推广出口货物分类通关改革,将大幅度提高出口货物的通关效率,将为我国企业提高国际竞争能力、巩固和扩大国际市场提供有力的支持,是海关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挑战、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要举措。同时,改革也将促进企业守法自律,严格按照海关监管要求开展进出口业务,形成海关与守法企业的合作伙伴关系,实现海关与企业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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