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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海关关区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2-24 18:08 文章来源:江门海关 【字体: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等规定,梳理2022年度江门海关关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而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有意见、建议,请联系江门海关办公室(地址: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海傍街43号,邮政编码:529000,联系电话:0750-3263306、0750-3263251,电子信箱:jmcbgs@customs.gov.cn)。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江门海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2022年海关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持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平台建设,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效。

以利企便民、实用好用为原则,充分发挥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线上公开渠道的作用。2022年,在门户网站新增“中国海关经认证的经营者”“经核准出口商”两个场景式服务和“国门生物安全”等三个专栏,为企业群众提供便捷查阅体验。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内容的深度和广度,通过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平台发布各类信息共计1511条,同比增长18.5%

持续推进线下实体政府信息公开展示区、展示栏的建设,优化各业务服务大厅的布局,在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基础上,充分利用现场电子屏、公用终端等实体平台,增设政府信息查询及办事窗口,推动服务大厅政务公开资源实现整合升级。

创新解读回应的形式,针对企业群众关心、关切的政策焦点,制作海关知识90秒”系列动漫微视频3期,推动政策解读的品牌建设。根据关区行邮监管的特色,将海关行邮监管政策、国门生物安全知识等宣传内容制作成“海关知识小贴士”,在进境邮包上粘贴,对高频使用国际寄递服务的群众进行精准宣传,覆盖近3万人次。

(二)抓好统筹协调,推动信息公开更加规范标准。

对照海关总署制定的25个基层政务公开事项,结合本关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全面梳理细化权力运行和政务服务全环节产生的政府信息,编发《江门关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等文件。2022年,实现关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和政务公开办事指引的全覆盖。

建立由办公室-法规处-业务职能部门-现场海关“四合一”的依申请公开协同办理制度,制发《江门海关政府信息公开答复模板》,统一依申请公开答复标准提高关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的专业化法治化水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电子邮箱、邮寄接收地址、当面提交窗口等渠道信息,集成在一个页面通过门户网站对外公布,进一步完善隶属海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

(三)压紧压实责任,加强政府信息监督管理。

压紧压实信息公开的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编制信息公开审查流程图,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审查要点和审核流程,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审查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及时、权威、准确。对门户网站上已废止的公告文件进行失效标注,便于企业群众有效识别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历史规范性文件。

加强问题整改和清零,针对日常巡网自查和第三方评估反馈的问题立行立改、举一反三,及时督促整改。开展依申请公开实测,通过真实模拟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加强本关各单位部门在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全流程的规范化管理。做好教育培训,组织召开专题培训班,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普遍性问题和重点难点进行逐一讲解,覆盖关区政务公开工作相关人员100多人次,提升关区政务公开整体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3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4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10

行政强制

8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咨询事项,指引咨询渠道

0

0

0

0

0

0

0

4.申请人撤销申请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1年年报中所提问题整改情况。

2022年,我关2021年年报中提及的“政务公开工作专业技术人才紧缺,政务公开工作精细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等问题进行了整改

一是加强培训,以集中培训和重点辅导相结合的方式提高政府信息公开队伍整体素质;二是编制《江门关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江门海关政府信息公开答复模板》、信息公开审查流程图等,进一步规范关区政务公开工作

(二)目前存在问题。

一是部分关员对新修订、新发布的政务公开相关规范性文件掌握不够全面;二是政务公开品牌建设仍需持续加强

下一步,我关将把学习宣贯政务公开制度文件规范作为年度重点工作之一通过“以测促学”等形式强化学习效果;加强政务公开品牌培育,结合隶属海关特点,探索形成有影响力的亮点品牌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我关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江门海关关区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江门海关关区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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