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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平海关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31 16:59 文章来源:江门海关 【字体:小 中 大】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等规定,梳理2023年度开平海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而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有意见、建议,请联系开平海关办公室(地址:广东省开平市沿江东路54号,邮政编码:529300,联系电话:0750-2210783,电子信箱:kphg_jmzwgk@customs.gov.cn)。

一、总体情况

开平海关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及《海关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对外公开期限工作指引(试行)》,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重要回信精神为指导,围绕海关工作要点,坚持依法公开,加大公开力度,强化政策回应,着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概述如下:

(一)加强政策解读。年内通过现场政务公告栏、网上指引等方式畅通关企沟通渠道,常态化开展“关长送政策上门”,对特色产业、龙头企业建立个性化档案,联合地方商务部门对加工贸易16条改革措施、对美加征关税市场化采购排除等政策进行宣贯,惠及企业140余家次。加大“两步申报”“两段准入”等便捷通关政策推广力度,解决规范申报、税收征管、原产地证签发等突出问题17件。2023年联合地方农业部门印发种养殖场注册备案工作指引到各镇(街),解答各类咨询60余次。

(二)抓好公开要点。2023年我关主要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立足直接服务人民群众特别是进出口企业的实际,以社会关切为重点,推进海关机构基本信息、办事指南及流程、行政执法信息、基层政务公开等重点内容公开,及时更新相关公开信息和回应企业群众信息公开需求。

(三)提升公开质量。按照《条例》建立健全严格信息公开审批流程,落实具体经办人责任,进一步规范政府信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接收、登记、审查、更新、答复等流程,不断提升信息公开的规范性、条理性、及时性。认真践行“双智”建设要求,通过公开办事流程、简化材料、在线审核等一系列举措,完善窗口政务服务,积极开展宣介和培训,强化沟通联系。

(四)做好监督保障。明确职责,各科室协调配合,聚焦政务公开关键环节、关键岗位,实行政务公开工作专人负责,通过在政务公开栏公布监督举报联系方式、在业务现场设置意见收集箱等形式确保监督渠道顺畅。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咨询事项,指引咨询渠道

0

0

0

0

0

0

0

4.申请人撤销申请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2年年报中所提问题整改情况。2022年主要存在部分科室对相关的规定要求理解还不够深刻、对于自身职责领域需公开事项不够了解等问题。我关已推动政务公开规范化整改,2023年开平海关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分管关领导亲自督促,研究布置具体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对接政务公开信息事项,要求各科室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增强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标准化,定期检查政务公开工作情况,确保规范、及时开展工作。2023年开展培训工作1次,共14人次参训。 

(二)目前存在问题。本单位存在部分人员政务公开意识不足、个别现场政务公开规范化水平有待提高。下一步,我关将按照海关总署、江门海关的统一部署,深入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强化政务公开意识,加强对规范化标准相关要求的学习,定期组织基层执法一线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及经验交流,提高能力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开平海关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开平海关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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