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门海关所属外海海关在对进境邮件进行监管时,发现一票申报为“灯具”的邮件机检图像异常,遂对邮件进行开拆查验,经开拆内部为两件人物雕像,雕像整体材质呈乳白色,表面光洁、纹路自然,疑似象牙制品。经相关部门鉴定,上述2件雕刻件为哺乳纲长鼻目象科非洲象象牙制品,净重1144克。
海关提醒:非洲象为《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列明的保护物种,列入我国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条例》等规定,除合法持有国家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机构核发的允许进出口证明书并按规定办理海关手续外,禁止贸易、携带、邮寄象牙等濒危物种及制品进出境,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