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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海关(本级机关)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7 10:58 文章来源:江门海关 【字体: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等规定,梳理2024年江门海关关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而成。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有意见、建议,请联系江门海关办公室(地址: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海傍街43号,邮政编码:529000,联系电话:0750-3263252,电子信箱:jmcbgs@customs.gov.cn)。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江门海关(本级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认真落实海关总署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要求,健全公开机制,规范公开流程,围绕社会关切,持续提升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一)主动公开情况。持续完善主动公开机制,推动机构设置、机构职能、预决算信息、行政执法公示、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等法定公开事项公开到位。全年通过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等渠道发布办事指南、政策法规、行政执法公示等信息共1647条,充分满足企业群众对江门海关工作的知情权。聚焦内河运费扣减和原产地证书自助打印等2项企业关心关切的政策,整合重点事项的工作开展、相关政策、知识科普等内容,设计并上线场景式服务2个,便于企业及时掌握、用好用足海关政策。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优化办理答复程序,严格公开审核机制,明确工作流程和审查要点,指定专人负责跟进办理,确保答复内容合法、准确、完整。2024年江门海关本级机关共接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均已按时办结。进一步完善门户网站“关长信箱”“人民来信”“业务咨询”等交流互动栏目功能,优化登记、转办、督办、答复机制,做到简单咨询当日答复、疑难问题2个工作日答复,全年共办理各类网上留言咨询67个,平均答复用时1.26个工作日。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审查发布机制,落实落细信息发布审查制度,明确任务分工、工作流程、内容审查,设置专岗负责编审和信息发布工作,严格执行“三审三校”,杜绝泄露涉密信息,防止对公民个人隐私信息造成侵害,全面加强政府公开信息的内容制作、审核、发布等工作,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规范性和全面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持续优化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对各子栏目设置进行调整和优化,方便企业群众查阅政府信息。紧密围绕最新政策法规和企业群众关心关注热点,在门户网站设置“数读海关”“场景式服务”等特色服务专栏,在“江门海关12360”微信公众号设立“江关普法”“江关新鲜事”“江关微统计”等专题专栏,发布政策解读信息182篇次、编制图文解读外贸数据22期,多篇解读稿件获省市权威媒体转载报道。优化12360服务热线工作机制,强化服务热线“前后台”能力建设,及时解决企业群众实际困难和问题4585个,回访满意度和问题解决率均达100%。

  (五)监督保障情况。持续加强对本级机关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指导,对发布的信息开展不定期检查,确保发布信息及时准确。建立依申请公开不定期抽查机制,对各隶属海关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进抽查,并指导各隶属海关做好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全链条管理。紧盯问题整改,针对门户网站日常自查发现的问题做到立行立改、举一反三,确保内容层面准确无误、技术层面安全可靠。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3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0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

行政强制

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咨询事项,指引咨询渠道

0

0

0

0

0

0

0

4.申请人撤销申请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3年年报中所提问题整改情况。针对2023年提出“门户网站栏目新增、整改较为频繁,网页导航有待优化”的问题已作出以下整改:优化网站设计,不断完善栏目设置和整体布局,调整部分频道内容分类及栏目构成,确保页面整洁、美观,功能实用、便捷,并将场景式服务等专题栏目在主页进行展示,进一步方便群众便捷获取相关信息。

  (二)目前存在问题。“江门海关12360”政务新媒体的信息传播力度稍显不足,推送稿件形式有待进一步优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江门海关(本级机关)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江门海关(本级机关)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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