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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平海关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7 16:29 文章来源:江门海关 【字体:小 中 大】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等规定,对2024年度开平海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整理编制而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有意见、建议,请联系开平海关办公室(地址:广东省开平市沿江东路54号,邮政编码:529300,联系电话:0750-7062310,电子信箱:kphg_jmzwgk@customs.gov.cn)。

  一、总体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平海关通过关长办公会议、专题会议、业务培训会等多种形式对政府信息公开进行指导及安排。明确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各科室具体落实;在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政务公开相关工作,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及时主动公开相关信息,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

  (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操作。强化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严格落实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按照“谁产生,谁提供、谁审查”原则,在办公大楼、三埠港线下和线上及时更新“双随机、一公开”、政府采购、部门预算、关长接待日等公开事项。

  (三)强化信息宣传。充分利用“4.15”国家安全教育日、“4.26”知识产权日、安全生产月、“8.8”海关法治宣传日、“12.4”宪法宣传日等重要节点开展主题鲜明的宣传活动。先后两次组织辖区78家次重点企业参加主动披露系列新政的线上宣贯会,解决企业急难愁盼问题4个;组织召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法》专题政策宣讲会,为企业解读最新税收政策,惠及企业17家。

  (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为依托,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三级审批”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流程,不断提升信息公开的规范性、条理性、及时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3

行政强制

6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 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咨询事项,指引咨询渠道

0

0

0

0

0

0

0

4.申请人撤销申请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3年年报中所提问题整改情况。一些人员政务信息公开意识不足、个别现场政务公开规范化水平有待提高。整改措施及情况:按照海关总署、江门海关的统一部署,深入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关长定期听取汇报,分管关领导督促落实,定期组织基层执法一线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及经验交流,强化政务信息公开意识,提升政务公开信息规范化。2024年开展培训工作1次,共9人次参训。

  (二)目前存在问题。个别信息公开工作不够及时、规范,个别人员对信息公开领域需公开事项掌握不够全面。下一步,开平海关将突出“时、度、效”,力戒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继续强化组织领导,做好全面统筹,精准运用督检考,加强培训力度,开展宣传教育,密切与职能处室沟通联系,不断强化队伍建设。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开平海关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开平海关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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