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门海关所属外海海关对1件进境邮包实施监管时,查获国家管制精神药品氟硝西泮100粒。经后续风险研判,对同类邮件实施重点布控检查,连续查发4起同类情事,共计查获氟硝西泮药片500粒。氟硝西泮又被称作“蓝精灵”,是较强的镇静催眠药,也是一种新精神活性物质,若滥用可产生强烈致幻效果,对健康危害极大,属于“第三代毒品”。
海关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等相关规定,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