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国门 促发展

当好让党放心 让人民满意的国民卫士

进出口食品安全和商品检验处

发布时间:2026-05-15 11:53 文章来源:江门海关 【字体:

  拟订本关进出口食品、化妆品安全和检验检疫、进出口商品法定检验和监督管理的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工作,公布注册企业名单;承担进口食品、化妆品的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工作,按分工承担本关区进口商品(含食品、化妆品)安全风险评估、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紧急预防等工作,承担国家实行许可制度的进口商品验证工作,监督管理法定检验商品的数量、重量鉴定。依据多双边协议承担出口商品(含食品)检验有关工作。

  (一)办公时间:8:30-12:00、14:30-17:30

  (二)联系电话:0750-7063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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