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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经核准出口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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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成为经核准出口商应当符合什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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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哪些自贸协定适用经核准出口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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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核准出口商有哪些主要文件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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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成为经核准出口商?
一、什么是经核准出口商
经核准出口商是指经海关依法认定,可以对其出口或者生产的、具备相关优惠贸易协定项下原产资格的货物开具原产地声明的企业。
经核准出口商制度是一项重要的原产地认证便利化措施,将使更多诚信守法且具有货物原产资格管理能力的出口企业更为便利地享受协定项下关税优惠,进一步降低出口企业关务成本,提升通关便利。
二、申请成为经核准出口商应当符合什么条件?
经核准出口商应当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一)海关高级认证企业;
(二)掌握相关优惠贸易协定项下原产地规则;
(三)建立完备的原产资格文件管理制度。
三、目前哪些自贸协定适用经核准出口商制度?
目前适用经核准出口商制度的自贸协定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冰岛政府自由贸易协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瑞士联邦自由贸易协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毛里求斯共和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西兰政府自由贸易协定》、《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包括RCEP背对背原产地声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塞尔维亚共和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
四、经核准出口商有哪些主要文件依据?
五、如何成为经核准出口商?
(一)经核准出口商认定申请
申请人申请经核准出口商认定的,应当通过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超链接:https://www.singlewindow.cn)或者海关政务服务(超链接:http://online.customs.gov.cn)中的“经核准出口商管理信息化系统”(以下简称经核准出口商系统),向其住所地直属海关(以下统称主管海关)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经核准出口商认定申请书》。


申请书包括五方面的内容:
1. 企业中英文名称、中英文地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海关信用等级、企业类型、联系人信息等基本信息;

2. 企业主要出口货物的中英文名称、规格型号、HS编码、适用的优惠贸易协定及具体原产地标准、货物所使用的全部材料及零部件组成情况等信息;
3. 掌握相关优惠贸易协定项下原产地规则的承诺声明;
4. 建立完备的货物原产资格文件管理制度的承诺声明;
5. 拟加盖在原产地声明上的印章印模。
6. 申请人签章、申请日期等。
提醒:申请材料涉及商业秘密的,企业应当通过经核准出口商系统在申请时以书面方式向主管海关提出保密要求,并具体列明需要保密的内容,海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承担保密义务。
(二)经核准出口商认定书发放和有效期
主管海关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30日内进行审核并作出决定。符合经核准出口商条件的,主管海关制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经核准出口商认定书》,并给予经核准出口商编号;不符合经核准出口商条件的,主管海关制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不予认定经核准出口商决定书》。主管海关通过经核准出口商系统向申请人制发和送达《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经核准出口商认定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不予认定经核准出口商决定书》,相关文书自送达之日起生效。
经核准出口商认定的有效期为3年。经核准出口商可以在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内,通过经核准出口商系统向主管海关书面申请续展,每次续展的有效期为3年。
(三)开具原产地声明
申请人获得经核准出口商认定后,需要等待海关总署与优惠贸易协定项下其他缔约方完成信息交换,收到通知后才可以开具原产地声明。
经核准出口商为其出口或者生产的货物开具原产地声明前,应当通过经核准出口商系统向主管海关提交货物的中英文名称、《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6位编码、适用的优惠贸易协定等信息。货物信息相同无需重复提交。
经核准出口商通过经核准出口商系统开具原产地声明后,按照所适用的协定的具体要求,由开具人员签名或者加盖印章确认原产地声明所列货物符合相关优惠贸易协定原产地规则。





